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促进劳动关系协调、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下发了《关于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、网络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》)、《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》等文件,提出了推进劳动关系三位一体信息化建设要求。
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,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,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,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,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“完善政府、工会、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”的目标要求,《劳动关系“和谐同行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》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,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,围绕“数据定义服务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”目标,推动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,实现智能导服、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、全过程监控、“好差评”闭环,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,维护劳动者权益,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,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。